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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生产期间报废产品的会计处理


来源:于都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19 9:19:47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这是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案,下面是增值税的。

增值税对报废产品的理解是“不合格产品”,有关规定指出:生产不合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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