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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过期未认证严重吗


来源:瓮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1 17:23:34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1、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因信息系统开发原因,该事项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非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则不得抵扣.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客观原因情形的,通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可申请逾期抵扣.

3、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应报送的资料:《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增值税降税率后,发票如何开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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