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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准则里,各种结算方式的收入确认时间


来源:唐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8 9:58:00

(1)在直接收款方式下,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而不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

(2)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应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的商品,应在产品发出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4)在委托他人代销方式下,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清单的时间为营业收入的确认时点.

(5)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下,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分期确认各期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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