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不必做会计分录.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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