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
开办费是指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建活动相关的、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外的各项费用支出,其既区别于为开始生产经营做预备所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等生产性费用,也区别于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生产性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薪酬及其各种社会保险,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企业登记与公证的费用,印花税,筹措资本的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人员培训费等,以及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
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还包括在此间发生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均应如实入账,至于这些所得税限额费用在后期的税务处理,不影响费用发生时的会计分录。
2、核算
借:长期待摊费用/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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