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付所得税法核算下,汇算清缴时的调增调减,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下,应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
汇算清缴时的调增收入是指将会计处理中不计税的收入甚至不确认为收入的情况调整为计税的收入,调减费用是指将会计处理中的费用项目,不能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费用
这种处理方式,计算出应税所得,按应税所得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所得税税额,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即可。调增的收入与调减的费用不需做会计分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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