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⑵其他货币资金应该根据类别(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⑶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将银行存款转做其他货币资金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②将多余资金从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转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明细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各项其他货币资金的期末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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