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资质施工吗?


来源:石家庄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2/1 6:36:40

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同时,法律只规定了同一个法人或者某一单位的附属机构不能同时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也即是说分公司不能和总公司投同一个标。至于分公司能否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只要总公司允许,是可以的。只不过投标过程中一切印章和投标单位名称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

综上所述,分公司是可以用总公司资质施工的。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对外承接业务,签订合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建筑领域,分公司不是法人因而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有是独立法人而且具有建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第29第3款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是违法分包行为”。


上一篇:独资企业怎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下一篇:出口退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怎么处理?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