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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工程税需要带什么资料?


来源:杭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8/11 10:06:18

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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