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建设强制性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0720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二、基础设施产权归属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公有." 已经明确了小区配电设施的归属,属于业主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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