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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