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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程单丢失后什么可以作为入账依据?


来源:嘉兴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0/21 10:25:42

答:现在机票都是电子版的,购买电子机票的乘客,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机场值机柜台直接换取登机牌,之后通过安检,顺利登机。作为付款凭证及报销凭证,一般出票人员都会根据您的需求向乘客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寄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乘客也可以机场打印该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的有关规定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据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就是发票,可以直接入账。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国际客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83号)规定,《行程单》作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国际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兼有行程提示的作用。《行程单》同时作为国内、国际客票的报销凭证,其印制、领购、发放、保管、缴销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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