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税办法为:先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
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
一旦遭遇了计税的临界点,可能会出现"多发少得".如某职工能拿到18000元的年终奖,那么其应纳税为540元,若多拿1元年终奖的话,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95.1元.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同公司进行协商,就低选择,余下的请公司之后再补.
另外,国家对年终奖有优惠计税的特殊方式,每人每年有一次机会将一笔一次性收入分摊到12个月计税.
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说,一般不宜把年终奖分摊到平时收入.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需要合理调整月工资总额与年终奖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