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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会计培训中心:残保金工资总额应发还是实发?


来源: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3 11:41:24

答:都是应发工资的。实发工资,或许会因为迟到扣掉一部分。同时,残保金中填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是填写总金额和总人数。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决定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政策。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调整或减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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