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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的电器用品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29 9:0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中明确“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而个人所得税法和条例及中央性法规均没有明确的把个人取得的劳保用品从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排除,但鉴于“劳动保护支出”的特殊性,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管理实践中规定了一些地方性的扣除政策,比如非典期间很多省份规定,对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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