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收入必须入账,这是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XX税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XX税费附加
贷:应收账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其中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如下:
第十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