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的核算分为取得借款、期末计息和到期偿还三个阶段。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注意:当取得借款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则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后续期间涉及利息调整的摊销;若取得的借款就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则没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是相同的。
2.期末计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①
贷:应付利息(本金×合同利率)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倒挤)③=①-②
注意: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偿还本金
借:长期借款——本金①
财务费用等④
贷:银行存款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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