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法这么规定,就是要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违章支出和正常经营费用支出区分开来。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导致相关支出的发生,而一旦允许这些支出的扣除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不守法”反而会导致税款流失了一部分。“执行罚”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也是这个理儿,企业因为不按时纳税,导致了执行罚税收滞纳金,税收当然不能为其买单。
因此,滞纳金与罚款是不允许税前的。其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罚款、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及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