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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已入账未发放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济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9/13 10:33:24

(1)计提职工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代职工个人缴纳社保及个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贷:银行存款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4)下月发放工资,扣回本月未扣代付的社保及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工资未发如何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一般地说,企业应按规定依期支付职工工资,如确因特殊情况,未能依期支付而在以后月份补发以前月份拖欠的工资,应事先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审查属实其补发以前月份拖欠的工资,可按规定月份征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2)对为客户发工资是否要计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认为,企业与本企业的职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企业支付本企业职工的工资,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尽管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繁杂多样,一般地说,企业不会有代其他企业发放其职工的工资。如情况特殊,确需代其他企业发放其职工的工资,仍属于企业之间约定的代办业务关系。既可以约定代发职工的工资,也可以约定代扣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在会计核算上,代办者仍在往来账户中反映,被代办者则应在成本费用账户中列支。就这次代办业务来说,代办者没有直接的税务责任。但必须明确,如以这种业务关系,偷逃国家税收,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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