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新公司成立过程中到正常营业之前的费用,可以临时计入“待摊费用”项下。待正常营业后,逐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用”、“财务费用”、“招待费”等等。
计入递延资产
借:递延资产--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写法人名或者是付款人的名字)
等到公司成立后,就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递延资产-开办费
直到摊完为止。
小编认为,公司成立后,最好先把会计账建立起来。
(1)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2)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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