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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税金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来源:嘉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 13:58:00

这十七种支付事项,即使取得了合法凭证,也不得在税前扣除,提供给大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参考和借鉴。

一、公益性捐赠超出限定范围的凭据

二、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凭证

三、境外发票有异议不能提供境外公证证明

四、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凭证

五、外企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凭证

六、发放工资薪金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商业保险费用支出凭证

八、超过扣除范围和定额标准的各项费用凭证

九、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限定数额

十、不能提供会议费证明材料的会议费发票

十一、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凭证

十二、行政罚款、司法罚金及没收财物的损失凭证

十三、企业管理费列支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十四、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凭证

十五、旅行社开具的不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发票

十六、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凭证

十七、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取得的四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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