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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来源:义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2/10 10:08:01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例如在例2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则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47.12元(3200/月÷21.75天),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8.39元(147.12/天÷8小时).相应的,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7.59元/小时(18.39元/小时×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6.78元/小时(18.39元/小时×2),节假日(包括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春节3天)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5.17元/小时(18.39元/小时×3).

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例如在上例2中,在春节每天加班8小时,则的每天总工资是588.48元(18.39/小时×8小时+55.17元/小时×8).而不是441.36元(55.17元/小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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