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为什么要对付款凭证做科目限制?


来源:义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16 9:34:32

对于"付款凭证"类别设置限制类型,应选择为:贷方必有.限制科目为:1001现金,1002银行存款.

另:对于"收款凭证"类别设置限制类型,应选择为:借方必有.

对于"转账凭证"类别设置限制类型,应选择为:凭证必无.

它们的限制科目均为:1001现金,1002银行存款.

在录入会计凭证时,会计人员往往图当时之便,加快会计凭证录入速度,采取一个凭证里面多借多贷的方法做账.

一、多借多贷凭证,主要是会导致查询明细账的时候,"对方科目"会混乱,不利于正确地使用明细账.当借方和贷方都存在多个末级科目的时候,现有财务软件系统是无法分辨其中的一一对应关系的,系统默认只识别第一次出现的末级科目为对方科目.比如上述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例子,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方科目本来应该是库存商品,但是如果处理在一个凭证里面,查询明细账时,其对方科目就变成了生产成本(因为生产成本出现在前);而库存商品的对方科目也是生产成本,这样的统计明细账时,生产成本就被重复计算,导致查账错误.

二、一般而言,在处理不同性质的交易事项时,录入凭证分录,一借一贷的金额最好保持一致,即使只有一个借方或者贷方科目,也不用合并;现金和银行凭证的分录也不要合并.比如下面的银行收款凭证属于"一借多贷",借方科目最好不要合并,以保持与银行对账单的流水一致:


上一篇: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入股境外企业是否需要评估?

下一篇:一般纳税人工程挂靠账务全程处理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