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和一般公司制企业一样,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情况条件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下一篇:医院是否缴纳水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