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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长短款的原因及常见差错


来源:渭南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6/11 10:44:31

(一)收款中容易引起差错的情况

1.一笔款未收完,又接着收第二笔,搞乱缴款者的款项。

2.收款清点完毕,对券别加计总数时不认真复核,发生加错金额、看错金额、看错券别、看错大数、点错尾数等差错。

3.把自己的款与他人的款混淆在一起,误作长款退给了他人。

4.初点不符,复点相符,不再进行第三次核实,实际有误,就作无误收下。

5.缴款者交来的现金零乱,只以初次清查计算的数目为准。

6.忘记将应找补的现金还给缴款者。

7.清点10张或20张的折叠钞票时,只点平版的9张或19张,忽视了折起来的那张。

8.手工清点现金时贪快,有夹杂其中的不同面额的票币未能发现。

9.用机器点完一把钞票,拿起来捆扎时,没有看清接钞台上是否仍留有人民币,或人民币被卷入输送带未发现,以至产生一把多、一把少的现象。

(二)付款中容易引起差错的情况

1.备用金的放置不定位,付款时取错券别,既不细看又不复核,随手付出,或者凭证连同款项一起交给收款人。

2.小沓折叠钞票,每沓不固定,有时10张一沓,有时20张一沓,付出时不复点。

3.未看清凭证上所列的付款金额数,粗心大意,随手付出。

4.贪图方便,付款时不用计算器加计券别,单靠心算,以至出错。

(三)现金收、付款中常见的差错

1.看错凭证的金额位数,或将金额颠倒看错。如把元看成角、分,把69看成96等。

2.凭证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未严格复核,就按大写(或小写)金额收款或付款。

3.一笔收款(或付款)有若干张凭证,加计总数时没有认真进行复核,为图省事,不使用计算器,总金额计算有误。

4.在收款、付款中有抵收抵付的现金凭证,在计算扣减时未认真复核,以至计算错误。

5.违背收款、付款操作规则,没有及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专用章,以至发生重付、少收。

6.没有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不慎将凭证遗失。

7.去银行提现金或收取外单位(个人)大额款项,未能核对查实就予以签收,造成错款。

8.将外币与人民币混放,造成错收错付。

9.出纳人员之间工作移交时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清而发生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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