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意见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3〕20号)相关规定,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和选任方式相适应、与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并将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上一篇: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及展望
下一篇:北京仁和会计学校:用一个案例告诉你股权转让如何核定征收之案例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