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
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 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实际付款比发票金额少,如果是现金折扣的话,多出来的部分计入财务费用,以发票金额10000元,付款金额9800元为例,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10000
贷:银行存款9800
财务费用 200
如果是债仅方有让步的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抵扣的税金是否处理,要看税务局是否同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