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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挂靠项目返钱回去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26 9:07:36

答: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存在着挂靠企业以现金形式向被挂靠企业支付挂靠管理费的方式,被挂靠企业将收到的挂靠管理费作为小金库管理,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因此,建筑挂靠项目返钱回去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1、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 )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2、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 )(红字)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红字)

同时蓝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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