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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报废处置的车船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来源: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0/27 9:30:55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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