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一、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基金会计主体
基金会计的责任主体是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其中前者承担主会计责任。
(二)基金会计分期
目前,我国的基金会计核算均已细化到日。
(三)基金资产会计分类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
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4.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