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等。
2、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确认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通过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例:某企业现有一台设备由于性能等原因决定提前报废,为500000元,已计提折旧45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废时的残值变价收入为 73500元,报废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3500元。有关收入、支出均通过银行存款办理结算,不考虑相关的税费。该公司编制的分录如下: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50000
累计折旧450000
贷:固定资产500000
(2)收回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73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3500
(3)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3500
贷:银行存款3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0
贷:营业外收入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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