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情况下为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不涉及权益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和处置时涉及投资收益的确认。
◆持有期间: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分录如下: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 (面值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面值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处置: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取得的价款和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考生们请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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