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科目错误而金额并未错的记账凭证,首先用红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用于冲销原来错误记账凭证,其摘要为"注销xx年x月x日x号凭证",其次再用蓝字编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其摘要为"订正xx年x月x日x号凭证".
对于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主要指科目或金额方面的错误,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摘要为"更正xx年x月x日x号凭证".
例如,发现一张2013年12月28日第168号付款凭证标明管理费用金额应是3600元,记账时误记为6300元,则用红字编制一张记账凭证,其摘要应为"更正2013年12月28日168号付款凭证多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