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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来源:无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12 10:59:28

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已全文废止。

因此,公司可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留存公司备查。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同时,单位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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