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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保证金条款的租赁合同应该取得哪种票据


来源:无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8 8:54:54

因为保证金不属于经营收入,在会计上是暂时作为其他应收(付)款核算.从原理上说,收取保证金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所以只要取得书面凭据就可以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但由于收付双方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且为了保证双方所持有的凭证一致,一般采用制式收款收据并以复印纸套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存查和入账,这样也便于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虽然究其本质,在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方面,收款收据的作用与签字盖章齐全的白条性质、作用类似,但由于白条尤其是没有套写的白条随意性大,没有复件可以比对以及供对方记账,发生争议时难以获取印证证据,较难规范管理.故在问题所述情况下,使用制式的收款收据(这里不是指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收据)更为规范和简便,也较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实践中,不少地方都明文规定此类收付需使用统一规制的收款收据,禁止使用白条.如浙江省税务机关曾发文规定:"凡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发生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时,包括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严禁使用白条或社会上自印的收款收据."这主要出于税收征管方面的考虑.综合而言,笔者建议在问题所述情况下使用符合规制的收款收据.

另据了解,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出于征管考虑,要求租赁业务中出租方收取保证金时,要开具正式发票并纳税,待退还保证金时可以开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建议就此问题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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