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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镇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5 9:13:28

答: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应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

(1)工业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认定标准.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

4、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简称出口企业).

5、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

6、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7、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

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新办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企业,请到办税服务厅"一般纳税人受理窗口"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l、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有实物投资的,还需资产评估报告.

4、企业银行账号证明(开户许可证). 有关企业合同、章程、协议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或护照);会计人员身份证和会计证;办税人员身份证.

6、真实有效的房屋来源证明等.

新开办企业超过3个月未提出认定申请的,需要一年后其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标准的才允许划转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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