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以前年度多计提工资可作什么样的处理?


来源:镇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31 12:13:08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缴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提的工资在应付工资或者额应付职工薪酬挂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该调整纳税的,调整纳税之后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减应付工资或者应付职工薪酬多提部分冲减。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上一篇:如何使用零余额账户发工资?

下一篇:办房产证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么?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