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因此,对于租赁挖机采购的加油费是不可以从进行税抵扣的。以应计入工程费中。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按租赁期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而如果是管理方面使用的加油费,则这样做:
借:管理费用---燃油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