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带上以下资料去项目地的国税局办理预缴税款。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并盖公章;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分包不用提供该项)
4、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无分包不用提供该项)
5、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地纳税人提供复印件)
(以上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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