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混淆待摊费用1年以上与1年以内和后1年度内分期摊销界限,根据自身利益的考量,不断自我转换,借、贷此增彼减,打乱了正常核算秩序,歪曲了企业财务状况,把本科目视为调节利润的“转换器”,欺上瞒下。
上一篇:淮安恒企会计培训:财务费用的具体内容
下一篇:南通恒企会计学校:待处理财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