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谁的无偿捐赠,如果是股东的捐赠,并合同中指定作为资本公积,可以计入资本公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资本公积增加,需要贴花。如果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则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应为接受捐赠的时点,即股权变更完成时。应按照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大股东无偿转让资产的会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