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应用指引》制定过程中,我们尤其注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17年3月31日,共收到反馈意见74份(反馈“无意见”的14份),其中各部委3份,地方财政厅(局)会计处18份,我部驻各地专员办5份,咨询专家21份,企业意见22份,个人3份,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各1份,共反馈意见281条,扣除重复意见182条,主要反馈意见32条,相关文字修订意见67条。对于上述意见,我们均尽量予以吸收。
关于部分采纳的反馈意见主要有两个:一是关于是否需要在附录中列示企业战略地图范例。有部分反馈意见认为采用制造业战略地图作为范例过于狭窄,建议采用战略地图通用模版,让使用者对于战略地图有基本认知;有部分反馈意见认为战略地图中选择的关键指标与企业行业、业务模式、治理结构等相关,而且战略地图的绘制方法也并不唯一,建议在案例库层面结合具体案例提供战略地图范例,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结合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我们采纳了后者意见。二是关于管理会计应用领域内容。有部分反馈意见建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应增加风险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能力、税务筹划、财务资源配置、企业支出管理等领域内容。其中,关于风险管理,我们目前正在起草制定相关应用指引,预计2018年发布;关于管理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研究也正在开展;关于税务筹划、财务资源配置等方面内容将根据《管理会计的内涵及边界研究》的研究情况并结合企业实务需要,确定是否将其纳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体系;关于企业支出管理,我们正在开展《研发支出管理与绩效评价》课题研究,今后,我们将根据企业实务需要开展相关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确定是否起草相关应用指引。
未采纳的反馈意见主要是关于应用指引的适用范围问题。有反馈意见建议将这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适用范围修改为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应用指引的起草过程中,我们曾就其适用范围问题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大家普遍认为,由于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在组织形式、运营方式和目标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需求和应用的具体方式也不同,因此,我们将本次印发的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适用范围明确为企业,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另行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