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口退税业务的难点,专用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白“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而解了。
自产货物在生产中涉及原材料、水电费和运费等众多可抵扣项目,无法准确区分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即使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税,由于生产企业的内销部分缴纳增值税,而出口部分实行退税,双轨运行,必然会增加征纳双方的成本。由此引入“抵”税概念。“抵”可以理解为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也就是全面计算生产企业实际应纳税额。如果进项税抵完了,应纳税额是正数,企业需要缴纳;如果该进项税抵不完,应纳税额是负数,国家应该退还。
因此,“免、抵、退”中的“退”税,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出口部分对应的应退进项税=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