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应交个人所得税贷方有余额是怎么回事?


来源: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2 10:24:25

应交个人所得税有贷方余额,说明存在应缴未缴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发放员工工资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由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3500元以上部分,按不同档次分别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每月月末,按照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薪酬标准,将所有人员工资进行归集,在不同的生产经营对象进行分配,分别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次月发放时,扣除相关扣除项目,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归集分配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或现金)-实发工资部分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期末有贷方余额,属于正常情况.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


上一篇:长期债权投资溢折价如何入账?

下一篇: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算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