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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收回应收款会计分录


来源: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9/2 9:07:06

以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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