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2、发票原则上必须是当年度内的有效发票。
3、第一次虚报的对虚报的金额不予报销,并对报销人处以虚报金额二倍的罚款。
4、对第二次重犯者,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作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扣除所有在公司末结清费用。
5、凡是虚报者,其直接上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处以虚报金额和罚款合计的30%。
6、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后逾期报销的,公司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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