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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原材料对内装修使用进项税能抵扣吗?


来源:宿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18 8:31:43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对办公楼进行修缮、装饰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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