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账款的数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金。因债务公司破产、注(吊)销,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可以作为坏账处理并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予以冲销;但是绝大多数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虽然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回收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逾期应收账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账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
究其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以下普遍性问题:
1、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2、重表面催收的多,而对债务公司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3、催收时要求债务公司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债务公司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4、在催收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5、催收次数多,而有效催收的次数较少;
6、流程制度多,而时间节点少;
7、对相关管理与法律规定不了解的多,而对于账款管理专业知识掌握的少。
针对于以上问题,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事前预防
1、重视审查签约客户的主体资格;
2、审查签约客户的经营范围;
3、审查签约客户的偿债能力;
4、审查签约客户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6、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公司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公司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7、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客户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要注意产生应收账款后对债务公司经营状况的监测
企业往往在应收账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一旦发现债务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逾期应收账款产生后对债权的有效保护
逾期应收账款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到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企业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四、逾期应收账款证据的收集、保护
在逾期应收账款管理中,企业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公司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协议)、送货单或履约凭证(一定要有债务公司签收)、还款计划(协议)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此应收账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五、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公司重新达成还款协议,以摆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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