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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费可以按20%加计扣除吗?


来源: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6 10:25:33

答:一般是可以按20%加计扣除的;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按规定配套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应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可以加计扣除.

【注意】:各地规定是不一样,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土增税加计20%扣除是什么意思?

答: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可以额外扣除20%,就是花1元钱,可以算1.2元的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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