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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经入帐需要退回的处理方法


来源: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30 9:37:43

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合同已经签定,业务已经开展,财务已经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来由于质量、价格、工期等等多种原因变更合同的事情,需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进行变更,在签定相关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处理的时候,往往没有考虑财务方面的因素,造成财务需要将已经入帐的原始单据收回的现象,对此,各企业处理方式可能不一,我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是如下的处理方式:作为取得发票的一方,由于发票需要归还给原单位,造成原来的凭证没有原始单据了,财务可以根据新的补充协议,将已经入帐的发票联复印一份,由原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同时附个情况说明.等新开的发票到财务的时候,将原来记录发生业务的凭证全部冲销的同时将新发票视同新的业务重新做凭证.这样在税务检查的时候可以很清楚的看清业务的变更过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作为开出发票的一方,可以凭退回的发票联,开红字冲销,然后再开兰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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